第四章 顛簸
當時書店已經營業了六年,從一個月賣幾本書給朋友到有了自己的客戶群,從房間裡的小書櫥到客廳裡的一排書櫃再到辦公室裏的書店。書店從來都沒有賺錢,一開始說要賣書的時候全世界都說書店做不了,被大家說中了。我是店裡的免費勞工沒領薪水,靠教琴的學費過生活,也靠教琴的學費不斷地補貼店裡的虧損,投進去的本錢也越積越多。
「到什麼情況妳才會把店關掉?」他曾問我,當時的我們還沒有小孩。
「不會關。做不了就想辦法,賺不了就轉型。」既然開始了就沒有放棄的道理,當初是他建議我開,現在是他建議我關,這麼兒戲嗎。我們不是已經從單純只是賣書,到同時賣書外加提供音樂課了嗎。
從此他再也沒提過讓我把店關掉這件事。
一直以來,無論是書店還是麵包店,生意註冊、報稅、競標、簽約等等一直都是由他帶領或協助完成。沒有他的建議、知識、幫助與鼓勵,我大概連在異國他鄉賣東西的念頭都不會有。再回到今日,還是有朋友建議我把書店關掉,也依然有客戶告訴我說你們千萬別關掉。此刻我還能也還想牢牢抓住的,只剩下了書店與孩子。
回到當時,在老公的建議之下,我們標下了另一間由建屋局管理的店面。所有店面都會標明可以被使用為何種用途,而我們標下的那一間只能被用作辦公用途。老公說我們可以從那裡包裝書本或供人取貨,偶爾也可以在那裡教課。
我告訴吉他老師,我們找到地方搬了,是一件挺雀躍的事情,直到她聽說店面由政府管理並且標明是辦公用途。
她停了一下說,「在辦公室裏教課應該是違法的吧?」。
「是嗎?」我想了一下,我們的課不是每天有,而且現在也是在私人的辦公大樓裡呀。
「如果是違法的,我可能就不會過去了。」她說。
後來我們決定放棄這間辦公用途的店面,也因此損失了幾千塊錢的訂金。回到原本的店附近再走走看看,發現樓下B1有店面出租,聯絡了仲介,一切談得很順利,簽了一張租約草稿,當時是一種終於有了方向的短暫鬆弛感。
心中的大石放下來不過幾天,B1的店面仲介聯絡我們說,店主兒子快從國外回來了急需用錢,想把租金調高。如果不肯,那合約裡就再加一條,如果店主因為需要用錢把店賣了,不需要賠錢給我們。
我跟老公一商量,那不是暫時先賺著租金,何時何地把店賣了就把我們趕走的意思嗎。嚇得我們直接也不簽約了,又回到了迷茫的狀態。
事情不斷地往返重複,老公的麵包店附近又有建屋局管轄下被標為辦公室用途的店面空置著。他說空置之前,那間店面本來就是一間音樂學院。在這之前,附近也有另外一間標示為辦公室用途的店面後來也被申請轉成音樂學院了。這間前身是音樂學院的,只要在標到之後向市區重建局(URA)申請轉換用途就可以了。以後大家非常靠近的話互相探班也方便很多。
既然這間可以考慮,我們就又再次競標。建屋局負責人聯絡上我們的時候,我提出說另外一家也是這樣,而且這家前身本就是音樂學院⋯⋯她說,就是因為這些爭執,所以本來說好了只能夠做辦公室用途的就不能轉換用途。之前那家一直都在爭執當中沒有開業,因為他們申請那間店面的時候有一條可以申請轉換的條款⋯
與新租客的不愉快、大樓管理層的施壓、健身房要放招牌、找到店面後被增加不平等條約、折損了兩次的辦公室訂金、店裡一直不賺錢我們也沒有更多存款⋯⋯
感覺像是天要亡我,是我經營不力,一介螻蟻又何須苦苦掙扎。
吉他老師與我緣分匪淺。2009年我到新加坡旅遊,被大學一起玩音樂的朋友一通電話預約了面試,當時面試我的就是這位吉他老師。她是一間新加坡有很多分行的音樂學院的其中一間分行經理,我們相談甚歡,她聘請了我,2010年1月2日正式開始在新加坡教鋼琴。
後來她離職了,去了LaSalle專學爵士電吉他。2016年我們從書店轉型成音樂學院的時候,她恰巧畢業,我第一位面試的老師就是她,我聘請了她。
我說,我在想著要不要把店關了。吉他老師說她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可以永遠做下去的工作,她的母親每年新年都叮囑她一定要準備紅包給我的女兒。我們眼眶泛紅鼻子也酸了,我們都知道其他音樂學院的營運方式,理念相同的人能夠一起共事是多麼難得的福份啊。
跟吉他老師的談話,讓我又打起了精神。幾天後看見二樓的一家店舖正在撕下玻璃窗上的貼紙,過了一天門口貼了一張紙「For Rent」。
我常跟女兒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我們永遠不知道這些禍事要是沒發生,另一條路上會有什麼。
我也常跟女兒說,命運會把最好的,最適合我們的,留給我們。很多時候狀況看起來似乎很糟糕,那些都是遇見下一個美景之前的顛簸。
二樓店舖的主人是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奶奶,她要求的租金不高,但她不租給一些行業。聽說我們是音樂書店也是教育行業,她的孫子直接決定租給我們。被趕怕了的我們提出直接簽約五年,老奶奶也答應了。
走到這裡,除了感恩還是感恩。
老奶奶於2026年7月底與世長辭。謝謝您老奶奶,您是我的貴人,無論在哪一個時空,願您永遠安詳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