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6, 2025

別再討好。

我不算討好型人格,但我也不想再討好了。


不想要為了別人認為的好而努力。

不需要為了維持形象而解釋。

不需要為了讓別人好過而傷害自己。


不要再因為自己的討好型人格,而認為自己是受害者。

你也是。

April 22, 2025

是功課嗎。

珍說過,該來的考驗,在你「悟道」之前,會以不同形式不斷出現。

那麼,領悟以後呢。
當它不再是一種考驗了以後,你根本不會去想到它是不是存在了。

April 20, 2025

接地氣。

有時候,我們把需要彼此,誤認為是愛情的模樣。

April 5, 2025

35-40歲之間。

是學習「不要太把關係當回事」的年紀。

把自己的元氣與生活調整好,為下半輩子能讓自己快樂的因素種種子。


「關係」裡需要你去忙的,理解自己為何而忙,理解自己為了哪部分的自己而忙。

40歲以後的女人要是發出溫柔的光,不是因為閱歷呀,是因為掙扎與重生過。


接受與面對不完美,是因為「不完美的人事物」,讓我們有機會成長為「更接近完美的自己」。

跳脫受害者思維。

這真的很棒。

大部分人都沒有辦法跳脫受害者思維,這是很正常的事。

所以這需要被鍛鍊。


不是一定要變強。我們被迫變強,因為我們不想再受傷了。

或許我可以嘗試一下,是不是跳脫受害者思維,就可以不再受害了呢。